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根据本条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秦安县共设11个婚姻登记点,县民政局设婚姻登记中心(主要负责兴国、西川、刘坪、叶堡、王尹5乡镇的婚姻登记工作)、莲花登记点(负责莲花、五营2乡镇的登记工作)、陇城登记点(负责陇城、中山2乡镇的登记工作)、安伏登记点、郭嘉登记点、王铺登记点、魏店登记点、王窑登记点、千户登记点、云山登记点、兴丰登记点。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二、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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